日前,丽水市出台《关于加快丽水市区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提出:到2010年,力争让市区60%的幼儿园规范化,到2015年规范化达到80%以上。
在这一目标下,丽水市将理顺幼儿教育管理体制,明确教育部门是幼儿教育的主管部门。发改、财政、卫生、建设等部门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有配套幼儿园的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必须将配套幼儿园建设作为前置条件设置,该配套幼儿园建成并验收合格后,产权归国有,无偿
同时,丽水市还将加强幼儿园的建设和管理。对未达到规范标准的幼儿园,限期整改,使其逐步达到规范化办园。实行资格证书制度,到2008年底完成现有市区幼儿园长的资格审核与调整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教师准入制度,从2008年秋季开始,新招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学前教育专业合格学历和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此外,丽水市将加大幼儿教育的扶持力度。设立幼儿园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万元,用于市区幼儿园师资培训、活动开展、各类奖励和专项补助。建立民办幼儿园以奖代补制度,对办学规范、成绩突出的民办幼儿园给予奖励。对上规模、上等级的民办幼儿园,可公派园长或教学副园长,发挥其在办园过程中的引领作用。(吴建军 )
更多
奥运宝宝活动
2008年奥运会在北京召开,我们幼儿园举办那些有关的奥运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