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的功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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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科学,健康,自然,活动,家庭,美国,家教,家长,亲子,性教,母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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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是人生成长的摇篮。”儿童时期是人的许多良好个性品质、行为习惯的养成时期,个人在家庭中接受人生的第一个教育历程。家庭教育在人的一生成长中至关重要。家庭成员的社会素质、身体素质、心理素质和创新素质的水平高低决定了整个社会发展程度,家庭文明程度决定整个社会文明的程度。中国古代儒家经典就明确把“齐家”作为“治国”的重要前提条件。《礼记•大学》说:“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孟子说:“ 戴尔电脑和笔记本便宜专卖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三国时期的陆绩认为“圣人教先从家始,家正则天下化之”。现代家庭文明的建设对整个社会良好风气的形成具有先决作用,其水平取决于家庭教育水平。可见,家庭教育事关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和物质文明建设,不是一家一户的私事。有位社会学家曾说过:“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亦即社会最小的体制。只有每个细胞都健康,作为肌体的社会才能蓬勃发展。”毫无疑问,没有良好的家庭教育,就不可能在有良好的社会道德之风。 早期对家庭教育的定义是指在家庭生活中,由家长即家里的长者对其子女和年幼者实施的教育和影响。这种教育实施的环境是家庭,教育者是家里的长者,受教育者是子女或家庭成员中的年幼者。这个定义明确地告诉了家庭教育的组成人员及其不同地位。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研究者逐渐倾向家庭教育是“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影响与教育,通常是指父母对儿女辈进行的教育”。认同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儿童入学前,使他们在身心健康发展方面初步奠定基础,为接受学校教育做好准备。在儿童人学以后,紧密配合学校,督促他们完成学校规定的学习任务,继续关心他们的身体健康,发展正当的兴趣爱好,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针对生活中出现的问题,家庭成员间互相开导和帮助。” 儿童是在学校、社会和家庭三种环境下成长的,我国的教育体系包括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三部分。把教育仅仅看作是学校教育,或者课堂教学,或者学科教学,这是对教育的一种狭隘的理解。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的作用,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不能替代的。 首先,“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这就是说,教育子女是每个有子女的公民所必须认真履行的义务,不允许任何人借故推卸,这也决定了家庭教育功能与家庭的不可剥离性。其次,在家庭教育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不仅仅是一种教育与受教育的关系,教与学的关系,而首先是具有血缘关系和从属关系,进行这种教育带有很强烈的、直接满足教育者个人的愿望和利益的倾向:如何进行教育、进行什么内容的教育和最终把受教育者培养成什么样的人,主要取决于教育者的个人意志。社会和他人很难进行直接的、行政的干预。而且,在实施家庭教育的过程中没有固定的模式,固定的时间和地点,一般都是在家庭日常生活中,随时随地实施的,其教育模式、时间、地点、场合、甚至内容都带有较大的自主性,这些特点决定了家庭教育区别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其他教育形式对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独特作用。 21世纪是一个终身教育和终身学习的时代,家庭作为终身学习的主要场所,家庭教育作为个体终身教育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价值和意义必将愈益彰显。21世纪的社会是一个人才竞争的社会,核心是人的素质的竞争,素质教育是新世纪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必然选择。与以往的应试教育根本不同的是,素质教育不是单纯的书本教育、知识教育,不是针对少数人的“英才教育”,不是抑制人的个性发展、“大一统”的封闭的教育,而是全面发展的教育,是面向全体学生的教育,是重视个性发展的教育。在教育内容上,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是教育受教育者学会做人。而做人的教育不只是靠说教和知识的传授,更多的是靠教育者对受教育者的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及在社会生活实践中的体验或实践。从孩子出生的时候起,在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包含着家长对其在如何做人上的教育影响的成分,都有孩子身体力行的机会。在这方面,家庭的天然的优势,比如其强烈的感染性、特殊的权威性、鲜明的针对性等是学校教育并不具备的。素质教育的提倡和实施将从根本上改变围绕知识教育进行的家庭教育的被动局面,使家庭和学校培养学生做人的教育更具实效性。在教育方式上,素质教育重视每个人的爱好和特长,充分考虑受教育者的个性特征,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体的潜能。在教育方式上的鲜明特征是强调多样性、互动式的教育。一般来说,学校教育比较多的是面对集体中的全体学生,使学生在集体活动中受到教育和训练,个别教育是辅助形式;而家庭教育基本上是对孩子进行面对面的个别教育、个别指导和训练,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互动频率高,更能够顾及受教育者的个性特征,教育的针对性更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有机结合,有利于满足少年儿童个人的兴趣爱好,培养其创造能力、自我发展能力,使个性特长得到发挥。这种教育思想、教育方式、教育内容的转变,给家庭的教育功能赋予了新的内容,提供了更广阔的发挥自身优势的空间。素质教育的成功必须有家庭教育的参与,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在素质教育中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融合、互补的作用越发突出。 人的全面发展有其客观规律的,先天遗传和生理发展是人全面发展的物质前提,而后天的环境和教育是人全面发展的关键。科学的家庭教育应涵盖孩子身、心、智、德等诸多方面,应是对孩子全方位、立体性的培养和开发。家庭是个人最早接受教育的场所,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对一个人的智力、体力的成长,道德品质的发展,个性特征的形成产生全方位的影响。现代的家庭教育内容包括伦理道德教育、思想品质教育、立身处世的基本规范、生活习惯养成、消费观念、劳动态度等诸多方面的内容。其中家庭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最为重要,是关系到孩子走什么路、做什么人、能否成才的关键问题。 家庭对未成年人的道德教育有着天然的优势。从人的社会化过程来看,未成年阶段是人的品德、个性形成的重要时期,大部分时间是在家庭度过的。这个时期的孩子具有很强的可塑性,接受能力和模仿能力都非常强,是父母对孩子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最佳时期。未成年人最初的道德观、价值观正是在家庭中形成的,个人的各种心理态度、心理品质、心理特点、性格以及行为习惯的形成与家庭环境和家庭教育有着直接的联系。从家庭教育的特点来看,它融于日常生活之中,教育与生活在时间、空间、活动上往往是统一的,更容易被孩子所接受。所以家庭对未成年人进行道德教育,比任何教育载体都更具优势。无数的研究结果证明,孩子的道德品质与家庭中的亲子交往方式有直接的关系,人的许多重要的品质,如同情心、自尊心、独立性等,在许多方面都取决于父母与子女良好的相互关系,亲子间不同的交往方式对孩子的个性、道德与行为会产生不同的影响。家庭中教育的观点、方式和方法,家庭成员的作风、习惯、品德修养,家长的心理品质、心理发展水平和个性、性格特征都深深地影响孩子的心灵。 但现实中,目前的中国家庭教育存在着很多误区,表现在一些家长对孩子重身体营养,轻心理健康;重智力开发,轻德育培养;重知识传授,轻能力培养;或对于女的期望值过高;或无视教育规律不遗余力地拔苗助长,或墨守成规,因循旧例,不合时宜地管教子女;许多父母往往是一想到培养孩子成才,就很自然地联系到智力开发,一讲到家庭教育,认为就是盯住孩子的学习,而对于孩子如何做人的起步教育则忽略不管,为了孩子的学习,家长们没少费功夫,没少跟孩子生气、着急。为了孩子的学习,父母们放弃了对孩子基本思想道德、生活能力和劳动习惯的培养。从特定角度看,我国青少年在社会转型时期出现的理想失落、道德失范、心理失衡等问题无不与此密切相关。 针对这种社会问题,美国的汤麦士•哥顿博士曾经专门写过一本书,他说:“青少年本身出问题或制造社会问题时,受责难的总是他们的父母,可是有谁来帮助父母们使他们在教养子女方面更具效能呢?我们的社会花了多少力量来帮助父母们使他们在教养子女方面更具效能呢?父母受责难,但他们没有受过训练。每年都有数以百万计的新母亲和新父亲开始从事一项最艰苦的工作,那便是养了个婴儿,而对这么一个一无所知的小人儿负起身心健康的全部责任,抚育他,让他成为一个有建设性的,能与他人合作的,对社会有所贡献的公民,还有什么比这更困难、更需要伤脑筋的工作呢?然而,又有多少父母曾经为此受过训练呢?”中国的现实情况也是如此。对准备做父母和已经做了父母的社会成员,社会所给予他们最多的是对孩子的责任、义务,而对父母角色的教育则相对较少,遍及全国的数以百万计的家长学校对父母角色的训练更显不足,或者实效性欠佳,以至出现了许多本来可以避免的问题,造成父母角色行为与角色期待的差距。社会应当对父母进行必要的指导和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使之成为合格父母。 人类社会的家庭教育实践活动,都是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得以展开的。家庭教育随着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社会的急速发展对于家庭及家庭教育的影响更为明显。家庭教育的生活化、科学性、多样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从当代发达国家的情况来看,出现了从乡村化到都市化、从家庭中心到子女中心、从权威中心到情感中心、从家庭本位到个人本位、从关注亲密关系到超越亲密关系的趋势。学术界在实践中对家庭教育的认识开始有了一些变化:第一、从认为家庭教育就是家庭内部的事情,发展到家庭教育是关乎社会的事情;第二,从认为家庭教育的任务就是学习生活技能、处理家庭人际关系,发展到在各个方面促进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第三、从认为家庭教育就是家长(父母大人)对于子女的教育,发展到家庭成员之间的互相关心、爱护、帮助和指导;第四、从认为家庭教育只是对学前孩子的教育,发展到终生教育,即人的一生始终都受教育。因此,我们今天应该以更为宽阔的视野和更加深邃的目光看待家庭教育。 其次,家庭教育的实施和发展过程被认为不是孤立的,而是要受多种相关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的,比如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素质,家庭的结构、规模、经历、经济状况,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家庭的社会地位、家庭所处的时代和环境等等。这些因素都或多或少的影响和决定着家庭教育的实施效果,甚至决定其成败。这些影响因素被分为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显性教育层次,包括家长教育观念、家庭教育目标、家庭教育内容、家庭教育方法、家长教育能力等家长直接影响教育子女身心发展的活动。另一个层次是隐性教育层次,指家长素质和家庭生活对子女身心发展的一种无意识的影响,包括家长道德素质、家长文化素质、家庭生活条件、家庭生活方式、家庭人际关系等因素。 我国是一个具有重视家庭教育传统的国家,改革开放之后,尤其是九十年代以来,经济、文化的全面发展,以及独生子女政策的实施等因素促进了家庭教育的发展,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1996年——1997年,全国妇联和国家教委联合下发了《全国家庭教育“九五”计划》和《家长教育行为规范》,对不同地区的家庭教育提出了不同目标要求。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提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家庭教育”,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家庭教育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家庭教育活动中,以文化的(主要是利用大众传播媒体的各种途径进行舆论引导、营造学习化社会的文化氛围)、经济的(免费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知识技能培训、奖励模范家庭)、法律的(以法令的形式规定家长的教育职责和青少年发展规格)、行政的(评选模范家庭,制定家庭教育条例、规则、要求,制定家庭教育推广和指导的条例,加强各种教育形式之间的联系)等各种手段,来规范家庭教育活动,以确保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为主导价值的思想道德建设,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 但是,我们同时也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家庭教育也处于不断适应社会变迁的发展中。现实中由于家庭教育定位不明,缺乏创新知识机制,使得许多人不知家庭教育为何,更有不少人怀疑家庭教育组织和机构存在之必要性。目前有一些家庭教育组织与机构给予人的印象是目标不固定、任务不明确,在组织的业务推动和发展上存在消极的阻碍作用,或者说是被动的执行政府有关的家庭教育政策,很难提供创新的专业服务。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家庭教育的本质是“将年轻的一代社会化”。家庭教育组织和机构需要改变过去仅偏重在“实务取向”的活动推广和“半专业式”的咨询服务,应该更进一步地从事知识创新的活动,开发家庭教育之新的服务观念、方式及方案,或传播新的家庭和家庭教育的价值观念,尤其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 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增进家庭教育组织与机构知识之创造能力,另一方面,需要对家长进行指导服务,介绍家教规律、方法和知识,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的观念,设计合适的家庭教育目标,实施全面教育的家庭教育内容,注意家庭教育方法的科学性和灵活性,提高家长的教育能力。达到能从家庭和孩子的实际出发,采取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内容和有效的方法,创造出特色的家庭教育,使家庭教育成为家庭生活的一部分。 希望不远的将来,人们对家庭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正确,按家教规律办事、科学施教的家庭越来越多,教育效果越来越好,有更多的专家、学者投身家教研究,将提出系统的家教理论、家教方法,科学的家教观念和先进的家教方法将为广大家长所接受并逐步普及,家长可以随时向专家请教,及时纠正自己的失误。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言传与身教相结合等将成为家长们的自觉行动,全面关心孩子的身心发展,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